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车辆环保标准认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车辆环保标准认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安全环保事故隐患判定及处罚标准?
  2. 两高企业认定标准?
  3. 厂内叉车排放标准?

安全环保事故隐患判定及处罚标准?

公司一般安全环保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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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对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或已失效仍继续使用

2.

起重机械制动、限位、限载、驾驶室联锁等功能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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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起重机械登车平台与司机室的水平间隙超过15c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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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缺少载荷标识或标识不清晰。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和集团公司规定,以下情形应当判定为较大事故隐患:

1.机关部门未按照“管工作管安全环保”落实安全环保责任的;

2.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环保行政许可证照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

3.所属企业或者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或者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资格证上岗作业,或者岗位员工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的;

4.未按规定编制设计施工方案或者未按方案施工的;

两高企业认定标准?

认定标准有:

两高即高耗能、高污染,顾名思义,对企业而言主要指高耗能企业、高污染企业。高耗能行业主要包括钢铁、有色、化工电力、石油加工及炼焦、建材等6个高耗能行业,用电量占工业用电量的64%左右、能耗占全国工业能耗的70%左右。高耗能行业往往伴随着高污染,对未来能源危机埋下隐患,对周边的居民的生存环境产生影响

厂内叉车排放标准?

叉车属于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现行的是国三排放标准,叉车国四排放标准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0年12月28日,生态环境部正式批准发布《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发布稿)》。

该技术要求指出:自2022年12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和销售的560 kW以下(含560 kW)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应符合本标准要求。560 kW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第四阶段实施时间另行公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车辆环保标准认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车辆环保标准认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