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郴州环保标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郴州环保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郴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文件规定?
郴州市人民***
为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降低噪声污染,消除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隐患,提升城市品质,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就郴州市城区范围内规范销售及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郴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禁燃区,实际为城市建成区以及部分城乡结合部)具体为:滨河路—青年大道—郴江路—苏仙路—卜里坪路—南岭大道—龙女温泉景区—南岭大道—同福路—同心路—寒溪路—万华路—郴州大道—增湖路—兴城路—郴州大道—滨河路所形成的闭合区(详见附件)。
二、设立东湖公园(郴州长卷项目对面区域)和仙岭湖体育休闲公园(石盖塘区域)两处烟花爆竹燃放点,限于燃放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燃放时间为除夕至正月初六和元宵节每日5时至22时,除夕当晚可以延长至次日2时。
三、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对禁燃区范围内不符合法定设定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停止办理相关行政许可。
四、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公安机关原则上对禁燃区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停止办理相关行政许可。
五、禁燃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节日、婚丧嫁娶、乔迁、生日宴会等各类庆典活动中不得燃放烟花爆竹。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员干部应带头严格执行本通告规定,杜绝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城市环境。
六、北湖区人民***、苏仙区人民***、各街道办事处和居(村)民委员会以及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将规范销售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和监管。应急、宣传、公安、市场监管、城管、民政、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教育、消防等部门按职责做好规范销售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工作。
七、在禁燃区内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由相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处理。
郴州钖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介绍?
简介:郴州钖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7日在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周德华,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三氧化二砷、砷的生产与销售(限厂区内销售)等。
法定代表人:周德华成立时间:2007-09-07注册资本:16687.2603万人民币工商注册号:431000000002798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公司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园路1号湖南铸万有实业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
郴州绿色对联啥意思?
“郴州绿色对联”是指湖南省郴州市在春节期间推出的一种特殊的对联,它的颜色是绿色的,而不是传统的红色。
郴州市***推出这种绿色对联的目的是为了倡导环保理念,呼吁人们在春节期间减少烟花爆竹的燃放,保护环境。绿色对联的出现也引起了一些争议,一些人认为绿色对联不符合传统文化,也不吉利。但也有一些人认为绿色对联是一种创新,它可以提醒人们关注环保问题,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
你觉得郴州绿色对联怎么样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郴州环保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郴州环保标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