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绿色环保的创新的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绿色环保的创新的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中国个人创新的例子?
1、北斗全面覆盖:中国人的全球梦7月31日,中国自主建设、独立运行的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全面建成;作为是我国迄今为止规模最大、覆盖范围最广、服务性能最高、与百姓生活关联最紧密的巨型复杂航天系统,北斗系统由卫星、火箭、发射场、测控、运控、星间链路、应用验证七大系统组成。从北斗一号工程立项开始,26年的发展历程,才有了今天的成就。2000年建成北斗一号试验系统,使我国成为世界第三个拥有自主卫星导航系统的国家。2012年建成北斗二号区域系统,为亚太地区提供服务。2020年建成北斗三号全球系统,实现了中国人的“全球梦”。
打死朱鹮,判刑十年,陕西省高院公布五起破坏环境***典型案例, 你怎么看?
这个判决比那些贪官***上千万上亿元相比真是重于泰山!为了一个鸟类为何判的如此之重,就是为了拍青山绿水蓝天白云的马屁,阿谀奉承环境保护的口味,借此判决以表忠心。没法说了!乱像丛生的世道预示着什么?不敢说不久的将来可能又是一起迟来的正义,最起码也是乱判胡判的典型案例。
谢谢邀请!
刚去看了一下这个案子的判决,这个案子的判决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公示,大家可以去搜这个案子当事人名字可以搜索到。
这个案子的当事人先后总共被公检法3级单位取保候审了3次,一审总共经历了1年6个月的时间才判下来,也就说明其实这个案子先公安和检察院那边可能并没有当成什么大案子来对待,只不过后面不知道什么原因,被当成了全国这类案子的典型给重判了。
当然,说重其实也不重,按照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特别是一级或者特级保护动物,都是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最低是判10年以上,其中一个判了10年,已经算是从轻处罚了。
通过我分析判决书,这个案子的当事人是自己把自己的坑了。
本身他们事先并不知道白鸟是一级保护朱鹮,他们打伤朱鹮后,被路人提醒这是保护动物,不能攻击,否则会有人举报。但是他们不听劝,又持续的用弹弓攻击了朱鹮使得朱鹮重伤。
朱鹮重伤后,他们准备拿回家吃了,在回家途中,其中一人发现朱鹮的脚上有保护动物的脚环和编码,于是害怕被追责,于是直接把朱鹮甩了,使得朱鹮没有及时救治死亡。
这2人在这个过程中有2次减轻罪责的机会,但是被他们作死给放弃了。
他们第一次打鸟后,被路人提醒后,如果停止攻击,及时联系野生动物保护站进行救治,他们估计不会有任何责任,毕竟当时朱鹮伤势还不严重。
他们第二次攻击后,致朱鹮重伤,当他们发现朱鹮角上的保护标志后,如果也能及时放弃危害,及时联系野生动物保护站进行救治,虽然他们可能会担责,但应该不会很严重。
我的上帝,咋看题目,我就为朱鹮鸣冤叫屈,被人活活打死,只判十年。
联想起云南孙小果,早该死的没有死。想起内蒙图格不该死的却早判***执行了。
再看,朱鹮原来只是一只鸟,但是珍贵的鸟,阿,十年!
矫枉过正!用一个人十年的自由为一只鸟做陪葬这种事情太过于另类,保护环境,保护生态固然没错,虽然环境和生态的真正破坏者现都已经功成名就或高居庙堂而无人敢去触碰,即使他们上岸后身上的水还没干也不妨碍他们去指责处罚还在水里的和误入水中的倒霉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绿色环保的创新的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绿色环保的创新的案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