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环保法烟尘排放标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新环保法烟尘排放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粉尘排放高度标准?
(1984年3月8日北京市人民***颁布 1984年5月1日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向大气环境排放的炉窑烟尘、工业粉尘和工业废气。
按本标准烟囱(排气筒)高度所规定的排放量(浓度、黑度),均系最大容许排放量(浓度、黑度)。如烟囱(排气筒)实际高度与本标准规定的高度不对应时,其排放量(浓度)按烟囱(排气筒)实际高度计算。
在烟囱(排气筒)周围半径200M的距离内有居住的建筑物时,其高度一般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
1炉窑烟尘
1.1本标准所称炉窑烟尘,系指生产用锅炉、***暖用锅炉、生活用锅炉、工业窑炉、电站锅炉、炼钢炉和茶炉、大灶等排入大气环境的烟尘。
1.2生产用锅炉、***暖用锅炉、生活用锅炉、工业;窑炉排放的烟尘,按区域应符合表1规定的标准.
表1
哈尔滨地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哈尔滨地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按照《关于哈尔滨市执行火电厂和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大气函〔2017〕1519号)的要求执行的。
具体来说,对于现役燃煤锅炉,自2020年1月1日起,需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这个排放限值比国家标准更为严格。到2020年,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和大型集中供热燃煤锅炉也必须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超低排放是指火电厂燃煤锅炉在发电运行、末端治理等过程中,***用多种污染物高效协同脱除集成系统技术,使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符合燃气机组排放限值,即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NOx)排放浓度(基准含氧量6%)分别不超过5mg/m3、35mg/m3、50mg/m3。
请注意,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哈尔滨地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可能会发生改变。
是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和标准来确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哈尔滨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哈尔滨地区对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有一定的限制和要求。
具体的排放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燃煤排放标准:对于燃煤锅炉、工业炉窑等燃煤设备,要求控制煤炭的硫、氮、灰分含量,以及烟尘排放浓度等。
2. 工业废气排放标准:对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要求控制有害气体的排放浓度,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
3. 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对于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的尾气排放,要求控制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的排放浓度。
4. 建筑施工扬尘控制标准:对于建筑工地等施工现场,要求***取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如覆盖、洒水等。
以上仅为一些常见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标准还需参考相关法规和地方***的规定。
的制定旨在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提高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大气污染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各国各地都在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和控制。
除了排放标准的制定,还需要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大对污染企业的处罚力度,推动清洁能源的使用,提倡节能减排等措施,共同努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同时,公众也应当增强环保意识,积极参与到大气污染治理中,共同建设美丽的家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新环保法烟尘排放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新环保法烟尘排放标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