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不符合环保标准产品处罚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不符合环保标准产品处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新改扩建项目未办理环评怎么处罚?
  2. 关于环保局的罚款标准,谢谢?

新改扩建项目办理环评怎么处罚?

建设项目进行环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据】:

不符合环保标准产品处罚,不符合环保标准产品处罚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六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不符合环保标准产品处罚,不符合环保标准产品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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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如果一个新的建设项目没有进行必要的环评影响评估(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ent,EIA),那可能违反了环境保***律和规定。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和法规通常会规定对违法行为***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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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处罚将依赖国家或地方***的法律和规定。处罚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

1.罚款:违法者可能会被要求支付罚款,罚款的数额将取决于违法程度和相关法规的规定。

2.停工处罚:违法的项目可能会被责令停工,直到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为止。

3.整改要求:违法者可能被要求***取措施来纠正违法行为,并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关于环保局的罚款标准,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

第七章第八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一)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监测,或者未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

(二)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或者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或者未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的。

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

(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三)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排污单位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故意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其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的行为相近。

因此,环保部门在对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故意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行为决定罚款额度时,可以比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五)项关于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的罚款额度执行,即“处5万元以下罚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不符合环保标准产品处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不符合环保标准产品处罚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