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较大环保事故的标准是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较大环保事故的标准是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环境污染事故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区别是什么?
环境污染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使环境受到污染,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件。
主要类型有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危害事故、固体废物污染事故、农药与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线污染事故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区破坏事故等。 突发环境***突发环境***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
答:环境污染事故与突发环境***的区别在于,环境污染事故指的是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比如,一些从事化学品生产的工厂,企业排出的有害气体,污水以及有害物质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而突发环境***则指的是突然发生,猝不及防造成的污染环境的***。比如,危化品运输车辆发生爆炸等。
根据《国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突发环境***分为特别重大环境***(Ⅰ级)、重大环境***(Ⅱ级)、较大环境***(Ⅲ级)和一般环境***(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环境***(Ⅰ级): (1)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8)造成跨国(界)的环境污染***。
2、重大环境***(Ⅱ级):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以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
3、较大环境***(Ⅲ级):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4、一般环境***(Ⅳ级): (1)发生3人以下死亡,中毒(重伤)1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引起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较大环保事故的标准是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较大环保事故的标准是啥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