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县级环保部门制定排污标准,以及排污环保管理制度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环境污染法规
- 2、环保部门的管理职责是什么
- 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4、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由什么制定
- 5、环保罚款标准
- 6、甘肃省关于征收超标排污费的若干规定
环境污染法规
法律主观:环境污染的法律法规包括《民法典》、《刑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
具体的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方面:包括环境保***、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
法律主观: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生态环境,制定了《环境保***》,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就是侵犯国家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主要有:《环境保***》、《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
我国现有环境污染防治专门法律《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洋环境保***》、《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六部。
环保部门的管理职责是什么
生态环境局职能职责如下: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
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环保部门主要职责如下: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锅炉烟气排放标准是: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颗粒物燃煤和燃油每立方米不得高于30毫克;每立方米二氧化硫燃煤不得高于200毫克;每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燃煤和燃油不高于200毫克。
法律分析: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
法律主观:锅炉烟气排放标准是: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颗粒物燃煤和燃油每立方米不得高于30毫克; 每立方米二氧化硫燃煤不得高于200毫克; 每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燃煤和燃油不高于200毫克。
环保部于2015年发布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对于天然气锅炉的排放标准如下:氮氧化物排放限制:新安装的天然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限制为30mg/m以下;已经安装的锅炉排放限制为80mg/m以下。
法律分析:《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由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定、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颁布,控制锅炉污染物排放,防治大气污染的国家标准。规定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
gb13271-2014是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碳、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烟气黑度限制。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由什么制定
环境质量标准,是指为了保护人民健康、社会物质财富和维持生态平衡而制定的,规定其环境要素中所含有害物质或者因素的限额的标准。它是环境保护的目标值,是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据,是实施污染物排放标准所要达到的目标。
《环境保***》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分析:国家和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别主要在于标准发布的部门不同,国家的标准是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地方的标准是由省级人民***批准地方***发布的。
第十二条 ***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可以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标准,并报***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环保罚款标准
法律分析:环保局罚款标准有: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可罚200元至500元;市区夜间施工产生噪声处1万元以下罚款;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处罚标准细化,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
比如阻碍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正常行使监督检查权的,罚款标准是2万元以上到20万元以下,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就排放污染物的,罚款标准是10万元以上到100万元以下。
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处以3万元至5万元罚款。
甘肃省关于征收超标排污费的若干规定
1、地(州、市)、县(区)环保部门应在每月十日前,将上月征收的排污费按隶属关系转交入上级环保部门***银行的“征收超标排污费专户”。省、地、县环保部门应按月用金库缴款书将已征得的排污费悉数解缴同级财政。
2、规章名称:甘肃省人民***关于农村拖拉机管理和经营运输业的规定。发布文号:甘政发〔1984〕174号。说明:国家已有新规定。序号:3 规章名称:甘肃省关于征收超标排污费的若干规定。发布文号:甘政发〔1985〕114号。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排污费征收、使用的管理,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
4、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_a***_]: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零点七元。
县级环保部门制定排污标准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排污环保管理制度、县级环保部门制定排污标准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